立法院罷免總統

,總統、副總統之罷免案,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,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後,立法院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。但就職未滿一年者,不得罷免。,指的是立法院對於總統、副總統之彈劾案,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,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,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的職權。,罷免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,讓人民監督政治人物的方式之一。因此,被人民選舉出來的公職人員,原則上人民就有權監督、依法投...

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(新84.08.09 制定)

總統、副總統之罷免案,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,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後,立法院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。但就職未滿一年者,不得罷免。

罷免總統權

指的是立法院對於總統、副總統之彈劾案,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,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,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的職權。

怎麼樣可以罷免成功?罷免的規則與限制

罷免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,讓人民監督政治人物的方式之一。因此,被人民選舉出來的公職人員,原則上人民就有權監督、依法投票罷免,包括總統副總統 ...

總統,副總統罷免

2020年9月24日 — 罷免案的提案是立法院的職權,立法院可以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4條之1第1項,對總統「或」副總統提出罷免案提議,所以可能單獨罷免其中一位。同樣的概念 ...

我國總統、副總統罷免制度相關問題之研析

就其制度設置的目的,既是對於不孚民望的總統,透過法定的提案程序後,交付人民作最後去留的票決;合於罷免民意訴求者,可以獲得立即有效的去職制裁;無之,也可以經由民意 ...

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部分條文

此次修正明定曾犯國家安全法、國家機密保護法、國家情報工作法、反滲透法等,以及從事製造、運輸、販售毒品及槍砲等行為,經有罪判決確定;曾犯洗錢防制法中洗錢或收受使用 ...

我國總統、副總統彈劾制度相關問題之研析

尤其歷經半年來,本院已先後3次審議有關總統罷免提案,結果雖均未獲通過成案;但如是情況在未獲得澄清之前,任誰也無法保證,是否會有總統、副總統彈劾案的提出;因此, ...

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七十條條文修正案

三、 倘若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「一年條款」不排除連任總統,而致就職未滿一年者,皆不得發動罷免案將長達一年四個月。即總統連任前以及連任後完全不受罷免的監督,此 ...

2006年中華民國總統罷免案

... 總統」者,則總統陳水扁必須被強制辭職離任,由副總統呂秀蓮接任。換句話說,立法院此之罷免總統投票,只實為罷免案成立前之宣告(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》,70條第1款。